教會的政治取向和自己不一樣怎麼辦?

這是很多教友會問的問題,有時候是黃的教友覺得教會太藍,有時是藍的會友覺得教會太包容抗爭者,更多的時候是大家都覺得教會太離地,對社會上大是大非的事情不聞不問。

第一步:諒解

近日遇見我一位亦師亦友的前輩,他跟我說:「我有看你在 Facebook 上的言論,老實說大部份的時候我都同意你的論點,但我不可能回應,也不可以按讚。」我說:「完全明白!我其實很慶幸自己這段時間沒有牧會。要是有責任在身我也不可能暢所欲言。」

很多時候傳道人和教會領袖有很多平信徒不知道的顧忌。尤其是在敏感地區有宣教事工的教會的傳道人會更加小心。他們的一言一行都會對教會構成影響,輕則為事工帶來不便,嚴重的可能威脅到其他信徒的人身安全。另外一位屬靈的長輩這樣說:「你們可以駡我們沒有原則,但無論如何我們不會做任何危害國內同工人身安全的事。」

就算是沒有國內工作的教會,他們也應該心懷牧養所有人(包括不同政見者)的使命。所以他們在公開場合都會保持中立,盡量不會得罪某一方的人。我自己是在北美地區生活,教會中大部分人都是內地背景,包容和諒解更是必要的功課。

諒解亦要包括明白傳道人的苦處。首先對平信徒來說教會是信仰的生活,但對傳道人來說卻是他們生活的一切。離開了教會平信徒可以去別的教會,也可能不去教會,但對傳道人來說,離開教會他們就失卻了謀生的途徑。

我們也要諒解的是教會面對急劇的政治變化其實和其他人和機構一樣是無所適從。我自己讀神學院的時候,是沒有政治神學這一門課的,比較接近的是社會公義的課,那是宣教學的選修課 ,也就是說其實大部份的傳道人對政治是欠缺深入的認識。

第二步:勿論斷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七章一,二節)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
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馬書 2章1節)

牧者是神的僕人,是對是錯自有神親自的審判。不需旁人指指點點。

另一方面,不論斷不等於不勸勉、不溝通。溝通要先從私下分享開始。大家好好的坐下來分享自己的意見。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馬太福音 18:15-17

當然牧者和領袖更加需要有溝通的胸襟。如果你願意私下和牧者交通,但牧者卻不願花時間見你,那問題就在牧者身上了。另外一個牧者的「死症」就是不願意把私下的交通保密:如果你的牧者把和你私下交通的內容當成日後攻擊、批評你或是其他人的把柄,那就「算把啦(算了吧)」!

第三步:離開?留下?

原則上不鼓勵離開教會。只有在教會領袖嚴重的違背聖經的教訓或是出賣主、出賣教會的弟兄姊妹時才應該考慮「割席」。以上已經提出了考慮「算了吧」的原因,就是教會不願意在私下和保密的條件之下和你交通。

如果教會只是沉默,沒有你希望的發聲,我們應該體諒。但教會不應容讓領袖主動的參與違背信仰的事。(留意是領袖,不是平信徒。)什麼是主動參與違背信仰的事?例如在無神論的政權之下作高官。基督徒可不可以當官?可不可以做什麼政協委員?答案是可以的。聖經中也有信徒在非信的政權之下當高官。(俄巴底 – 列王紀上 18;乃縵 – 列王紀下 5;但以理) 但是在明顯反對信仰的政權中當官就不應在教會中擔任領袖的角色。

教會也不可以主動出賣信徒,就算是反對政權的信徒也不可以出賣。自古以來教會都是避難所,包括舊約的聖殿和新約的教堂。如果教會不盡力保護每一個人的人身安全,那教會就失卻了她的天職,也是割席離開的時候了。

第四步:離開之後

教會受政權的壓力不是新近才發生的事。我自己也認識不只一位因為信仰而受牢獄之災的傳道人,其中有現在正在獄中的,也有已經殉道的。另一方面在逼迫或是利誘面前也有不少「跪低」的信徒和傳道人,有時間他們不只自己跌倒,甚至會出賣其他的弟兄姊妺和牧者。那麼教會中的領袖「跪低」以後又怎麼辦呢?

早在教會的初期,在羅馬政府的逼迫下,有不少的教會領袖背棄了信仰。那時對背棄信仰的傳道者的共識是他們是已經「嘗過主恩的滋味」卻在「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 10:26-27)他們要再證明自己的得救就只有殉道。但問題不是背信者是否得救,而是他們所帶領的教會中,從他們手下領洗的會眾是否得救。在教會歷史中這叫作多納圖斯爭議 (Donatist controversy)。

在戴克理 (Diocletian) 先作羅馬皇帝時,極力逼迫基督徒,史稱「戴克理大逼迫」。那時在北非的羅馬總督對當地的基督徒卻網開一面,只需交出聖經並宣示效忠羅馬皇帝,就可免死罪。當時有些神職人員為保護會眾而屈服威權並交出聖經。(當時大部分教會只有一本聖經。)後來君士坦丁對於基督徒停止逼迫,在曾經屈服的教會中的信徒們想回到正統教會之中參與教會崇拜,但是在北非有一群以馬約里努斯(Majorinus)為首的激進派拒絕接納這些「叛教者」。後來由多納圖斯繼承了馬約里努斯的職位,所以這一派信徒被稱「多納圖斯派」。多納圖斯派認為叛教的神職人員所施行的一切聖禮(洗禮、聖餐、按立)都是無效,所以他們帶領的也不是真正的信徒。

多納圖斯爭議持續了一世紀。直至神學家奧古斯丁指出信徒的得救不是靠牧者的德行,聖禮的果效也是出自神話語的權柄,而不是出於施禮者的功德。此後多納圖斯派被視為異端,日漸衰微。

放到今天的情況,縱然因為某教會的領袖依附權貴而令你失望離開教會,希望你明白教牧的失足並不代表全教會都是假信徒。離開了某一間教會,並不代表你要和所有的弟兄姊妹割席,相反在不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保持弟兄姊妹之間的和睦。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不可以讓仇恨走進教會。

Advertisement